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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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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资产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7       点击量:

资产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各企业、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 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安全函〔2024〕296号)文件要求,为提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辖区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教训,按照《河南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 “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职责分工,紧盯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全力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职责,确保全体人员会排查整改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全力提升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治理范围

公司辖区内所有办公场所、经营用房、商业用房、实验室等场所。

三、治理重点

(一)查安全管理责任。主要检查出租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是否明确约定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管理边界以及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艾灸、火罐、焚香等行为落实严格的管理措施,是否存在违规电气焊动火施工作业、违规使用明火、违规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等情况,是否违规存放、使用、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化学危险品等,是否定期检查维护电气线路设备、燃气管路设施和清洗油烟道等。

(三)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易燃可燃仿真绿植,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心彩钢板等搭建临时建筑或作为室内分隔,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设置冷库等。

(四)查生产经营储存住宿“多合一”。主要检查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储存等场所违规住人情况。

(五)查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违规锁闭、堵塞、占用等情况,门窗是否设置金属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存在违规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作业面等情况。

(六)查应急处置能力。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结合建筑整体、内部分区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内部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是否建立相对固定的应急处置力量并配置相应消防器材,是否对全体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

(七)查消防设施器材。主要检查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管用,是否明确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职责。

四、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各企业、单位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场所对照开展自查自纠,以路段、楼层为单位,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附件1)、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台账(附件2),列明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时限、责任人,报资产公司。

(二)公司复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联合检查。学校相关部门在前期自查自纠、公司复查的基础上,对公司辖区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四)督改问题。对治理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由各企业、单位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企业(商铺)及其责任人,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惩戒。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2日前)。企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8日前)。企业、单位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整改隐患问题。

(三)公司检查阶段(6月30日前)。资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子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企业、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落实现场查、现场讲、现场交办、现场签字、现场验收检查措施,督促各企业、单位落实整改。

(四)联合检查阶段(7月20日前)。学校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公司各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五)总结提高阶段(9月30日前)。对前期治理情况进行总结,系统梳理经验做法,探索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企业、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按照学校决策部署和公司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主动对标此次综合治理任务,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资产公司是此次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各企业、单位是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附件3),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资产公司将结合工作进展,适时组织对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导,约谈工作推动不力、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综合治理期间,生产经营场所发生火灾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实施严肃问责追究。

七、信息报送

每月18日前(9月底结束)报工作开展情况(各企业、单位都要报)电子版发送至liuhb@zzu.edu.cn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

附件1:生产经营场所自查自纠登记表.docx

附件2: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台账.xlsx

附件3: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