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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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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10       点击量:


(本办法已经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职代会审议通过)

为促进郑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财务预算的基本内容

   财务预算是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出的具体安排,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一般按年度编制。

第二条  预算组织分工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财务预算,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须上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三条  财务预算的编制

   (一)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1、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2、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3、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二)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不超过总预算费用的10%)。  

   (三)预算的编制,应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各预算单位在每年12月中旬完成下年度预算,并报送公司财务审计部,公司财务审计部对预算单位的预算进行初审汇总后,呈交公司进行审核、平衡、批复,根据批复后的预算指标,下达各企业次年度经营目标任务。

第四条  财务预算的执行与差异分析

(一)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以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二)各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公司财务审计部递交预算执行与差异分析报告,由公司财务审计部审核汇总后,呈交公司总经理审阅。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

2、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

3、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五条  财务预算的调整

  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单位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的调整原因,报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子公司。

第七条  本办法由资产公司财务审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的以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第九条  本办法自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