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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处长当选为中共郑州大学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11-30       点击量:

    11月27日下午,中共郑州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经过全体代表、全校共产党员和大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在综合管理中心第一报告厅胜利闭幕。李波处长当选为中共郑州大学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共郑州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我处参加会议的党员代表有范晓民、李波、李小维、姬建民等四名同志。
    会上,四名代表认真审议了《中国共产党郑州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郑州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一致认为,本次大会是在我校建设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大会系统总结了第一次党代会以来学校在党的建设、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进一步理清了发展思路,提出了今后的工作任务和战略举措。同时,就报告中提出的大力推进校办产业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好学校在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大力开展校办产业等方面的社会服务,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介入度和贡献率等方面进行了畅谈。
    会后,他们表示一定要按照党委部署,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产业职工,把大家的思想和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围绕大会确立产业发展目标,结合我处实际,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出贯彻落实本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措施,按照“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多做贡献”的方针,扎实做好校办产业管理工作,为学校早日实现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